關于在財務會計中采用公允價值的探討
關于在財務會計中采用公允價值的探討
傳統(tǒng)會計主要以歷史成本進行計量,歷史成本是面向過去,且以特定企業(yè)之間的交易為基礎。近幾年,由于金融創(chuàng)新和其他創(chuàng)新業(yè)務的興起,美國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大力提倡在財務會計中采用一種新的計量屬性,即公允價值(fair value)。公允價值是以市場為基礎,以可觀察到的、公開的活躍市場的資產(chǎn)出售價格和負債轉(zhuǎn)移價格(脫手價格)一、最早關于公允價值的論述
早在1961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AICPA)所屬會計研究部主任Maurice Moonitz在其撰寫的會計研究文集第1號(ARS No.1)中就提到了“公允價值”這一概念。不過,他當時使用的不是“fair value”,而是“sound value”。ARS No.1認為,在市場經(jīng)濟中,市場價格是一切計量屬性的基礎,其他計量屬性都是市場價格的衍生物。因此,ARS No.1把“市場價格”上述這些論述集中說明一個問題,即在Moonitz看來,市場要進行交換,交換價值的基礎只能是市場價格,其中包括公允價值。
特別是,Moonitz在ARS No.1第4章中強調(diào)指出:“我們可以立即得出一個推論,即交換價格是初始記錄的恰當基礎。這個推論在具體應用時必須滿足幾個條件:
(1)兩個(或更多的)獨立主體(企業(yè))之間進行公平的交易;
(2)交換中涉及的各主要行為都是理性的;
(3)市場上的交易足夠活躍以證明所產(chǎn)生的價格具有代表性的假設?!?img alt="見ARS No.1第2章和第4章。" class="qqreader-footnote" src="
Moonitz接著抨擊以歷史成本為初始記錄的基礎。他問:會計是否應該或必須以成本為基礎?他的回答是:這個命題并不符合前面的考慮,即便是一個主體在真實市場上從事交易,因此交換價格自然而然地成為初始記錄的基礎,也并不意味著那些交易的結果(后來的歷史)必須限制在那個價格上。
Moonitz的分析已經(jīng)指出“公平的交易”、“交易雙方的理性行為”、“市場的交易足夠活躍”等有關公允價值的理念;并且認為,原先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的歷史成本,以后也是應當變化的,即在每個報告期,應按新起點重新記錄。同時,Moonitz提出了真實市場的交易。這意味著他暗示了非真實市場的交易(即現(xiàn)在所說的假想交易)存在。Moonitz的上述若干設想是在四十多年以前,但與當前公允價值定義中的有關概念何其相似!
二、當前公允價值的定義
(一)什么是公允價值(fair value)
1.我國
我國2006年2月出臺的基本準則,在計量屬性中增加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定義如下:“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chǎn)和負債按照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chǎn)交換或負債清償?shù)慕痤~計量?!保ǖ谒氖l)
由于我國關于公允價值的定義與IASB在其第32號國際會計準則《金融工具披露與列報》2.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
“公允價值,指在公平交易中(in an arm's length transaction),熟悉情況的當事人自愿據(jù)以進行資產(chǎn)交換或負債清償?shù)慕痤~(between knowledgeable, willing parties the amount for which an asset could be exchanged or a liability settled)?!?/p>
在這個定義中,也包括我國的公允價值定義,有幾個概念需要明確:
(1)公平交易。所謂公平交易,是指不存在特別或特殊關系(該關系可能使交易價格不具有市場狀況的特征(2)熟悉情況的、自愿的當事人(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chǎn)交換或負債清償……)。在這里,所謂的熟悉情況的自愿購買者和自愿銷售者,都對特定交易(如投資性房地產(chǎn)、金融工具,含衍生金融工具等)的性質(zhì)和特征、其實際的潛在用途以及資產(chǎn)負債表日的市場狀況相當熟悉,——當然,并不要求非常熟悉,——其目的在于保證買賣雙方能夠運用公允價值計量雙方意欲成交的某項業(yè)務而不使任何一方吃虧。
按照IFRS 40(即原IAS 40)在第43段的解釋,自愿購買者和自愿銷售者也有特定的含義。前者指自愿而不是被迫購買,這就是說,這種購買者不過分著急也不準備按任何價格被迫購買。他們不會支付高于由熟悉情況的自愿購買者和銷售者組成的市場所達成的價格。至于自愿銷售者,也是不過于著急出手,不準備在任何價格下都會被迫出售的銷售者。他們不會抱著固定價格不放,而是理性地考慮市場狀況。
總之,自愿購買和自愿銷售的雙方,都是理性的當事人,都是基于市場條件,雙方均意欲按各自認為最有利的價格進行買賣。經(jīng)過反復協(xié)商和估計,雙方總會取得一致,那就是公允價值。
(3)交換的金額。按照IASB的IAS 30的定義,只講資產(chǎn)交換或負債清償?shù)慕痤~。負債清償?shù)慕痤~是明確的,即為清償負債所支付的價格。但資產(chǎn)交換的金額就不明確了,可以是購買一項資產(chǎn)支付的價格,即入賬價格(entry price);也可以是銷售一項資產(chǎn)所收到的價格,即脫手價格(exit price)。當然,不管是什么價格,都應當以公開的、活躍市場上相同資產(chǎn)和負債的報價為最佳估計。
考察IASB關于公允價值的定義和相關概念,我們可以推測它是建立在下列原則的基礎上的:
第一,按照公允價值的定義,在資產(chǎn)負債表日,企業(yè)可以記錄活躍市場中最有利的公開標價;
第二,活躍市場存在的公開標價是公允價值的最好證據(jù);
第三,如果無活躍市場,則需要運用估計技術。若采用估計技術,應最大限度地使用市場輸入變量(參數(shù)),最小限度使用主體特有的輸入?yún)?shù)(參閱IAS 39附錄第69段至第73段)。
從上述原則可以看出,IASB的公允價值定義具有三個特點:
第一,它的定義與說明是分散在若干國際會計準則(IASs)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s)中的,缺乏一致性;
第二,它的定義是以具有活躍市場的市場價格為前提的,市場價格是公允價值的最佳估計;
第三,它隱含了企業(yè)“持續(xù)經(jīng)營”的條件。以金融工具為例,其公允價值反映了金融市場對于某項工具的預計未來現(xiàn)金流量的現(xiàn)值所作的判斷。公允價值信息允許對實質(zhì)上具有相同經(jīng)濟特征的金融工具進行比較,而不論一個企業(yè)(主體)持有它們的目的是什么,也不論它們是何時和由誰發(fā)行或購買的。因此,它隱含了主體“持續(xù)經(jīng)營”的假設。
3.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
在說明FASB的定義以前,我們必須強調(diào)三點:
第一,不論在早期和現(xiàn)代,從時間上看,對公允價值的研究,美國都最早;
第二,現(xiàn)代直至當前,從研究的深度看,F(xiàn)ASB對公允價值的研究一直處于世界的最前列;
第三,當前,唯一發(fā)布了單一的、連貫的、內(nèi)在一致的公允價值計量會計準則的只有FASB。(在2006年9月和2007年2月連續(xù)發(fā)表兩項這樣的財務會計準則即FAS 157和FAS 159)
2006年9月,F(xiàn)ASB發(fā)表了FAS 157《公允價值計量》,為公允價值及其運用建立了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完整的計量和披露框架。
2007年2月,F(xiàn)ASB又發(fā)表了FAS 159《金融資產(chǎn)和金融負債運用公允價值的選擇權》,進一步允許主體選擇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多種金融工具和其他某些特定項目,擴大了公允價值的使用范圍。
在FAS 157中,公允價值的簡單定義與公允價值的計量框架相結合,提高了公允價值計量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也簡化和統(tǒng)一了有關公允價值分散的會計文獻,減少或消除了美國公認會計原則(GAAP)的復雜性和差異。
下面的“公允價值”定義是由FAS 157提供的:
“在計量日當天,市場參與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資產(chǎn)所能收到的價格或轉(zhuǎn)移負債所愿意支付的價格?!保‵AS 157第5段)
這個定義與前述IASB的定義有明顯的不同,所使用的概念也有所差別。
為了闡述定義中的一些與IASB明顯不同的概念,筆者認為,我們應對FASB有關公允價值的總體認識有一個初步了解。公允價值與其他計量屬性究竟有什么不同?總體上看,F(xiàn)ASB的觀點是:
第一,其他一切計量屬性都是以特定主體為基礎的計量,而公允價值則強調(diào)以市場為基礎的計量。
第二,公允價值保留了“交換價格”這個說法。交換價格當然產(chǎn)生于市場的交換即交易。但其他一切計量屬性所計量的是實在的交易(已完成的交易),而公允價值計量的交易則是假想交易(hypothetical transaction)。
第三,其他一切計量屬性都以由交易產(chǎn)生的實際數(shù)據(jù)為依據(jù),而公允價值則是以市場價格主要參數(shù)的估計價格(estimated price)為依據(jù)。
基于上述觀點,我們再來剖析FASB關于公允價值的定義。(1)計量日當天(at the measurement date)。通常,若采用其他計量屬性,主體的交易日和報告日是當然的計量日。
但采用公允價值的計量對象是代表假想交易的一種雙方意欲成交的承諾,因此,“計量日當天”應是FAS 159提出的術語“確定承諾(firm commitment)”所指的那一天或那一天中的某一時點,以及嗣后的各個報告日。
所謂“確定承諾”,指主體與非關聯(lián)方之間的協(xié)議,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法律可以強制實施。它具有以下兩項特征:
①協(xié)議對所有重要條款都作了安排,包括交易的數(shù)量、確定的價格以及交易的時間。確定的價格可以用主體的功能貨幣(an entity functional currency)②協(xié)議包括不執(zhí)行承諾的懲罰因素,這一因素足夠重大,使得履約成為可能。
(2)市場參與者。市場參與者是主市場(指某項資產(chǎn)或某項負債,主體將以最大數(shù)量和最高層次的活動來銷售該項資產(chǎn)和轉(zhuǎn)移該項負債的市場)或最有利的市場(指在考慮各個市場的交易成本的基礎上,主體將以所收金額最大化來銷售資產(chǎn)或以所付金額最小化來轉(zhuǎn)移負債的市場)上該項資產(chǎn)的購買方和銷售方,或負債的轉(zhuǎn)出方和轉(zhuǎn)入方(都可簡稱為資產(chǎn)或負債的“買賣方”)。其特點是:
①它們是獨立的主體,不是關聯(lián)方;
②是知情的,熟悉交換的資產(chǎn)和負債情況的;只需通過適當努力,即可合理地了解該假想交易的特征與狀況;
③能夠就該項資產(chǎn)或負債進行交易;
④愿意進行上述交易,交易是主動而不是被動的。
市場參與者對公允價值的定義有一個假設,那就是:市場參與者在對資產(chǎn)或負債定價時將會使用確定的價格(市場確定,每個參與者都是被動的接受者)。
(3)有序交易。所謂有序交易,是指在計量日之前,此類資產(chǎn)或負債已在市場展開交易一段時間,并證明已展開的交易活動是正常的、遵循慣例的,而且是自愿即非強迫的(如不是強制性清算或不是抵押品因債務償還被強迫拍賣)。
(4)公允價值計量的目標。公允價值計量的目標是確定計量日當天市場參與者通過有序交易銷售資產(chǎn)收到的價格或轉(zhuǎn)移負債支付的價格(兩者均為脫手價格)。
(二)IASB與FASB分別給出的公允價值的比較
1.兩個定義引用不同的概念
根據(jù)上述關于公允價值的定義,IASB和FASB使用了不同的表述概念,現(xiàn)列表對照如下:
從這個對照表可以看到,IASB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s)中與FASB在財務會計準則第157號(FAS 157)中所表述的公允價值,至少有以下五點差異:
第一,IASB在IFRSs中表述的公允價值,既不是指脫手價格(exit price),也不是指入賬價格(entry price);而FASB在FAS 157定義的公允價值,明確是指脫手價格。
第二,IASB所說的負債的交換價格是清償一項負債的支付價格,而FASB所說的負債的交換價格則指轉(zhuǎn)移一項負債應支付的價格。
第三,IASB在定義中描述交易參與者是在一項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雙方,F(xiàn)ASB則只用市場參與者來概括,不過IASB認為這兩種不同提法的本質(zhì)內(nèi)容是一致的。
第四,IASB的關于公允價值應面向市場的觀點與FASB是一致的,但FASB明確指出,在計量日并不存在一項實際交易而只存在假想交易,后來在FAS 159中又補充說,存在著確定承諾,但始終明確公允價值是估計價格。以上FASB的這些觀點,在IASB的定義和分散在IASs與IFASs中的有關說明均不夠明確。
第五,F(xiàn)ASB非常明確公允價值計量的目標是確定資產(chǎn)銷售或負債轉(zhuǎn)移的脫手價格,其之所以強調(diào)脫手價格,是因為脫手價格代表未來的現(xiàn)金流入或流出,從而符合SFAC No.6中關于資產(chǎn)和負債的定義。而IASB則不然。
(三)公允價值的主要特點以及優(yōu)點與局限性
公允價值(fair value)的主要特點是相對于其他計量屬性尤其是歷史成本(historical cost)而言。長期以來,財務會計和財務報表都是采用歷史成本計量一個主體(企業(yè))的資產(chǎn)和負債,在入賬之后(即初始計量之后)即不再變動(即不再進行后續(xù)計量),于是,在資產(chǎn)負債表上,資產(chǎn)的價值始終反映資本投入時的交換價格,即歷史成本,而負債則反映債權人供給資金時的歷史收入(除非購入的資產(chǎn)進行耗用、出售或進行其他處置,或者借入的資金到期已經(jīng)部分或全部償還)。這樣的資產(chǎn)負債表,必然只能提供面向過去的歷史信息,而與面向未來的決策不甚相關(當然不能說完全不相關)。尤其是近年來,金融創(chuàng)新和業(yè)務創(chuàng)新日新月異,在金融創(chuàng)新中,不少衍生金融工具是交易雙方先有確定承諾,其條件非常明確,違約將受到懲罰。在這時,交易尚未發(fā)生,而完成交易則需要在未來約定的規(guī)定期限之日或某一交割之日,在這種情況下,意欲成交的雙方(已有確定承諾的合約),在計量日〔確定承諾日(at the firm commitment date)和在清算交割以前的每個報告期〕根本沒有歷史成本可以作為計量屬性,這就只能也必須以市場為基礎來估計合約規(guī)定的資產(chǎn)出售的價格或負債轉(zhuǎn)移(應包括清償)的支付價格,即所謂“公允價值”。前面也已提到,這里再來概括一下,公允價值具有四個主要特點:
第一,以市場而不是以特定主體為計量的基礎。
第二,以基于確定承諾的假想交易(hypothetical transaction)為對象,因為此時并沒有實際發(fā)生的交易。
第三,計量日不是交易日,而是確定承諾日和清算交割期以前的每個報告日。公允價值的重要特點之一是它的價格主要隨著市場價格的變化(三級估計,即采用與市場無關的各種估計技術的除外),即它始終跟蹤作為“價值影子”的市場價格的漲跌而調(diào)整,從而使資產(chǎn)或負債的計量與市場息息相關。
第四,由于它主要是參照市場的估計價格,因而即使估計未必完全可靠,它始終面向未來,在它的金額、時間安排等方面力求反映市場的風險和不確定性,而這是歷史成本計量所辦不到的。
以上這些特點包括了公允價值的優(yōu)點(特別是第四點)。
可以設想(當然現(xiàn)在還做不到),如果市場經(jīng)濟高度發(fā)達,絕大多數(shù)商品均有可觀察的活躍市場(在持續(xù)經(jīng)營條件下,有大宗買賣,且公開的標價,包括出標價、投標價和中間價并隨時可以取得),公允價值可在金融資產(chǎn)和非金融資產(chǎn)中廣泛運用,并在每個報告日均按新起點(新的市場價格)重新計量,那么,那時的特定主體(企業(yè))的資產(chǎn)負債表將有可能反映企業(yè)的價值(不再是成本)。這一點,乃是經(jīng)濟學家對會計學長久以來的期望。公允價值如果普遍運用于會計和財務報告,經(jīng)濟學家對會計信息的預期是有可能實現(xiàn)的。
當然,公允價值計量也有一個重要的局限,那就是估計價格會出現(xiàn)偏差,從而損害會計的如實反映的基本要求。不過,隨著估計技術的發(fā)展,這一局限會逐步得到克服。
(四)公允價值的應用所需創(chuàng)造的條件
公允價值計量的有效運用,最好逐步創(chuàng)造以下幾個條件:
1.在計量日,該資產(chǎn)或負債有相同資產(chǎn)或負債的活躍市場(或有序市場)存在,可隨時取得作為公允價值估計參數(shù)的市場價格(即可實行一級估計);或者,應有相似資產(chǎn)或負債的活躍市場,可隨時取得相似資產(chǎn)的出售價格或負債的轉(zhuǎn)移價格,并作必要的少量調(diào)整(即可采用第二級估計);盡可能不用第三級估計(采用脫離市場的估計技術)。
2.同類或相似的資產(chǎn)或負債的市場最好不止一個,其中要有一個主市場或最有利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上,資產(chǎn)的出售價格最大化,負債的轉(zhuǎn)移價格最小化。
3.努力提高財會人員的整體素質(zhì),特別是估價和判斷水平。
4.大力提高注冊會計師的素質(zhì)和獨立性,提高他們對公允價值估計的審計能力。
上述條件雖是充分條件,但不全是必要條件。在我國,由于市場經(jīng)濟發(fā)育程度還不高,所以新的會計準則為了同國際慣例趨同,只是積極地但又穩(wěn)健地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它將為在我國推行這一新的計量屬性提供經(jīng)驗,使之逐步推廣,并最終提供高質(zhì)量的會計信息。
主要參考文獻
葛家澍,徐躍.2006.會計計量屬性的探討——市場價格、歷史成本、現(xiàn)行成本與公允價值.會計研究(9).
路曉燕.2006.公允價值的國際應用.會計研究(4).
FASB.2006. FAS 157—Fair Value Measurements. FASB.2007. FAS 159—The Fair Value Option for Financial Assets and Financial Liabilities. IASB.2009. IAS 32—Financial Instruments:Presentation. 孫悟空大鬧異界 假愛真做 就是不想死 總裁的午夜新娘:貼身愛人 君上何以傾城色 溫床上的美女軍團 我的男友是武者 蘭因·璧月 冠軍傳奇 黃金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