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地室懸女(3)
大寶對這種問題信手拈來:“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死者受傷后,用黏附有血跡的手掏了自己的口袋;第二種是兇手殺完人后,用黏附有血跡的手掏了死者的口袋。一般第一種只會在個別口袋里出現,而第二種通常在每個口袋里都出現血跡。本案中,死者上衣三個口袋,褲子兩個口袋都有血跡,所以我傾向是第二種,兇手掏的。”
“對!”我點頭說道,“有掏口袋的動作,更加說明了兇手是為了錢殺人的。這和兇手拿走死者的戒指和耳環(huán)高度符合。我們法醫(yī)說尸體能說話,現在尸體的衣服也會說話,它告訴我們,這是一起侵財殺人案件。”
尸檢結束后,我們看天色仍亮,便馬不停蹄趕往專案組會議室。
“死者的丈夫已經可以排除嫌疑,他沒有作案時間。”偵查員最先發(fā)言。
“嗯,”我說,“死者的首飾是被兇手拿走的,尸體上都有反映。還有,死者所有外衣口袋里,都有擦拭狀血跡,這是兇手在殺人后掏口袋留下的,綜合這些情況,我們可以斷定兇手是為了侵財才殺人的。”
偵查員說:“另外,據調查,李怡蓮最后一次出現是在五天前,周五的晚飯,他們單位幾個人在談事情一起吃了飯,晚上八點左右離開。從那天晚上后,李怡蓮就失蹤了,周一沒有上班,電話也打不通。因為她是閑職,上起班來屬于那種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所以單位的人以為她去云泰市找老公去了,也都沒有在意。”
“一起吃飯?”我說,“死者的胃內容物不像是聚餐的食物啊,僅僅只有玉米粒,難道她不是周五晚飯后死亡的?”
偵查員說:“哦,據調查,李怡蓮一直在節(jié)食減肥,晚飯基本都不怎么吃。那天晚上,她確實只吃了一根玉米。如果和胃內容物對上了,她應該就是那天晚上死亡的。”
“至于殺人現場,我們還沒有找到。”林濤打開了幻燈片,說,“我們從一樓沿著樓梯走到了十一樓死者家門口,只在二樓到三樓的樓梯口發(fā)現了好像有被拖把拖過的痕跡,但是墻上沒有噴濺狀血跡。我聽說死者是被扎破了心臟死亡的,應該會有很多噴濺狀血跡吧?樓梯口狹小,墻壁如果噴上了血,肯定是打掃不掉的。所以我們認為死者應該是在室內被殺害,然后拉出來拋尸的。”
我皺了皺眉,搖頭說:“我不太贊成這個看法。你們看,死者的衣服背側黏附了大量灰塵,應該是在有灰的地方呈仰臥位停了一段時間。如果是家里,不該有這么多灰。我看你們的勘查照片,一樓的樓梯間地面貼了瓷磚,而上了一樓樓梯后,就是水泥臺階了。這棟樓的住戶很少走樓梯,所以樓梯上就有大量的灰塵。這個現象提示死者是在樓梯間被殺害的。”
“不可能是在運送尸體的時候,在樓梯間地面上擦蹭上的灰塵嗎?”林濤問。
我搖搖頭,說:“不會。擦蹭狀的灰塵有方向性,而死者衣服上灰塵的分布是大面積、均勻的,所以是完全接觸而黏附上的。而且,我們在現場檢驗尸體的時候,死者的尸斑位于腰背部未受壓的部位,說明死者死后處于仰臥位停留了至少三十六個小時。”
“只有二樓到三樓的樓道里有拖把拖過的痕跡,我們用四甲基聯苯胺也做出了潛血反應,DNA檢驗正在進行。這么說,死者應該就是在這里被殺害的了,可是為什么沒有噴濺狀血跡呢?說不過去吧?”林濤問。
“這個問題很好解釋。”我說,“并不是說每個動脈破裂的現場,都會有大量噴濺狀血跡。這名死者裸露部位的動脈,如頸部,沒有破裂。破裂的都是胸部的臟器。雖然前幾天天氣還比較熱,但是死者穿著了一身職業(yè)套裝,居然還是長袖。加之胸部還有文胸的包裹,這個位置的衣物很厚,那么即便有血跡噴濺,都會被衣服遮擋黏附。所以只要是穿著比較厚的尸體,胸部受傷,都很少有明顯噴濺狀血跡。”
“那么,是什么人作案的呢?”偵查員問。
我直截了當地拍了桌子,說:“我認為兇手就是樓里的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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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這單元門有門禁系統(tǒng)嗎?”偵查員質疑道,“一個單元三十層,每層兩戶,六十戶人家互不認識,如果有人尾隨死者進入門禁門不也可以嗎?比如說,那天晚上聚會的人,或者是聚會后約見了一些不正當關系的人,不都是可以進入門禁嗎?而且,我們都覺得是熟人作案,生人是沒法把死者騙到二樓到三樓的樓道里的。”
“不對吧。”大寶說,“如果是尾隨進入后挾持,完全可以挾持到一樓樓梯下面啊。如果是熟人,也應該是坐電梯到死者家附近殺人啊。為什么要拉死者去二樓半?然后殺完人,再從二樓半拖回一樓扔污水井?這人腦子不好吧。”
“是啊。”我說,“我覺得兇手應該是在二樓半和死者偶遇,或是潛伏在那里,等死者到達后下手的。”
“如果是潛伏,那還不是熟人嗎?”偵查員說。
我說:“可能是了解一些,但絕對不是熟人。我說過,死者被殺害后,是處于仰臥位了一段時間,然后被移尸的。在仰臥位的這段時間還不短。”
偵查員說:“哦?怎么判斷出的呢?”
我說:“尸斑一般在人死亡后兩到三小時就會出現,逐漸加重,在二十四小時基本穩(wěn)定。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如果你把尸體再翻轉一下,尸斑會重新在新的低下位置形成。這和尸斑的形成原理是有一定關系的。尸斑是因為死亡后,血管內的血液不再流動,血管通透性增強,血液就從血管里滲透出來到達皮下組織,在皮膚上透視出斑塊狀的紅色。因為重力作用,血液總是往低下的位置沉積。翻動尸體,尸體就成了沙漏,尸斑就成了沙,會在新的低下位置出現。”
一口氣說了一大堆,我有些口渴,清了清嗓子,接著說:“但如果死后三十六到四十八小時,沉積的血液就會浸染到軟組織內,這個時間段被我們稱為尸斑的浸染期。此時,尸斑在尸體上就固定了下來,不會再行變化。我們知道,本案的死者死于失血,雖然尸斑淺淡,好在尸體皮膚比較白,所以尸斑的紅色依舊可以在皮膚上清晰透視。死者被我們發(fā)現的時候,是懸空掛在線纜上的。也就是說,尸體從入污水井開始,就一直是處于直立位的。如果死者死后立即被拋入污水井,那么尸斑應該在小腿和雙足出現,因為小腿和雙足才是尸體低下的位置。但我們檢驗的時候,發(fā)現死者小腿和雙足并沒有明顯尸斑,在腰背部卻有淺淡尸斑。這就說明死者死后,至少被處于仰臥位置停放了三十六個小時,尸斑在腰背部固定,然后才被拋尸。”
我頓了頓,接著說:“兇手敢把尸體放在樓道里這么長時間,說明兩個問題,一是對這個樓很熟悉,知道一般情況下是沒有人在樓道里走動的;二是對死者并不熟悉,即使死者被人發(fā)現,也沒有人會很快懷疑到他。至于后來移尸,應該是因為尸體開始發(fā)出尸臭了。發(fā)出尸臭,即便沒有人走樓道,也會把樓道有尸體這個信息主動推送給住在這棟樓里的人。他為了延緩發(fā)案時間,才把尸體移走的。當然,這個小區(qū)人多眼雜,拖出樓去拋尸肯定不切實際,那么最好的位置就是樓下的污水井。知道樓下有污水井這個信息,也提示了兇手很熟悉這棟樓的結構,很有可能是這棟樓的住戶。”
“嗯,我贊同。”偵查員說,“對樓道熟悉,對死者不熟悉,很符合這棟樓的鄰居啊。不過,既然樓道沒人走,為什么兇手和死者會在樓道里出現?死者為什么會走樓道?兇手又為什么會走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