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少年 第七十五章 這個拿槍的漢子叫楊三
這三兄弟,余真意不知道名字。
但是他們的修為,確實不低。剛才那個使鷹抓功的男子,在踏浪境中,也算得上頂尖。可惜他遇上的是余真意,能看穿他攻擊的痕跡。
以最硬的拳頭,去擊打他的爪子,他的手能不廢掉?
一旁正在跟彩云戰(zhàn)斗的男子,一言不吭,實力卻極強。他也是乘風(fēng)境,但是好像沒有到達圓滿,一身霸道的槍勁壓得彩云只能被動防。
手執(zhí)槍根,出槍甚長,有虛實,有奇正,有虛虛實實,有奇奇正正,其進銳,其退速,其勢險,其節(jié)短,不動如山,動如雷霆,故曰‘二十年梨花槍,天下無敵手’。
這男子手中,使的竟是“梨花槍”。
梨花槍在世上,極為少見,已經(jīng)很久沒有傳人了。這男子到底是誰?為何淪落成草寇。
余真意一邊撫摸踏雪的毛發(fā),一邊在猜測這人的身份。之前在九仞山的時候,余真意見過不少九仞山的弟子,天下十八般武藝,他也或多或少的了解過一些。
槍為百兵之王,自有其道理。槍因為長度關(guān)系,只要守住一面,即可立于不敗之地,正所謂“昔之善戰(zhàn)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
槍法之道,實際上很簡單,不過一“本”,一“法”,兩“”術(shù)而已。
所謂槍法一“本”,就是槍法的根本,就是根勁兒。
何為根??何為根勁兒?
所謂根,就是身體軀干,所謂根勁兒,就是利用身體軀干的力量運槍,運槍不是靠胳膊,而是靠整個身體軀干的力量來運槍,而在許多槍法中,又往往強調(diào)身體軀干中最為明顯的腹部力量,即所謂丹田,就是下腹部所產(chǎn)生的力量來運槍。
所謂“槍是纏腰鎖”,即槍根不離腰畔,以借根勁。
除了下腹部,腰胯,后背,兩膀,甚至大腿都要參與發(fā)力。人身體中的力量實際上很大,但是由于身體結(jié)構(gòu)等多方面原因限制,其力量輸出往往極為有限。
所謂一“法”,就是“守中”的理念。
而二“術(shù)”,不過一“撥”,一“刺”,也稱“戳”而已。
守中就是要把槍端平,槍尖可略微斜向上,但不應(yīng)高過對手的咽喉部位,以屏蔽籠罩全身,即所謂的中平槍起手,從對手角度看,中平槍占據(jù)了身體正中一點,從兩側(cè),或從下方進攻,中平槍利用根勁兒發(fā)動,一“撥”,即可破壞進攻。
而如果撥刺一體的話,那么小命堪憂。
而從持槍者一方看,端好中平槍,即守住了“中”,而對手只要從正面過來,無論正中,還是左右上下,只要用好根勁兒,雙臂一擰不過一扎的距離,而槍頭橫擺一尺,迅猛急速,無可抵擋,上挑、下劈、左攔、右拿,再配合各個斜上斜下方向,形成一個米字軌跡即可屏護全身。
一般會使槍的,都是厲害的體修。
大唐四大神君,為首的血龍衛(wèi)將領(lǐng)李朝陽,使的就是長槍。他的長槍,名為霸王槍,兵器排行榜第十位。
余真意看眼前這個男子,也不簡單,似乎深得槍道要領(lǐng)。
彩云被打急了,御風(fēng)飛在空中,不停的用身上的鬼氣,去干擾男子的槍勁。
三人之中的大哥,看了看,喊道:“楊三,你再不賣力點,晚上可就沒飯吃了。”
這拿著梨花槍的漢子,名為楊三,他聽到大哥的話,眼神變得極為兇猛。他手中的長槍,比起之前,又快了幾分。這個時候,彩云有些吃力了。
如果槍硬則直接用撥,以中平槍為勢,無論上下左右,只要運足根勁兒一“撥”,以大力破花俏,以“直線”破“弧線”,以“簡單”破“復(fù)雜”,優(yōu)劣立現(xiàn)。
所以,所謂槍法,不過所謂一本——“根勁”,一“法”——“守中”。
而二術(shù)——一“撥”,一“刺”而已。
如此足以防守一個方向的來敵。舊時所謂“中平槍,槍中王,中央一點最難防”。
所以中平槍乃槍勢之母。槍主防御,利用槍比其他兵器長的優(yōu)勢進行防御,而學(xué)會了利用根勁兒運槍,掌握了“守中”法則,熟練了“撥”、“刺”兩術(shù),即可防護一個方向的敵人進攻,足以上陣殺敵。
如果彩云要想破他的槍勢,要么力量實在遠(yuǎn)大于他。
要么就是繞過了他的槍頭,要么兵器長過他。
如果彩云的力氣比他大,只需輕撥打他的的槍頭,一下就將他的槍蕩開,空門大開,只有讓人長驅(qū)直入,那么就是差在了功夫上。
很顯然,彩云沒有這種力氣,只是身體繞過楊三的槍頭。
一旦過了槍頭,他的槍殺傷力將變得極為有限,所以要么加速后退拉開距離,要么舉槍,調(diào)轉(zhuǎn)槍尾,鑿擊敵人。
步戰(zhàn)用槍與馬上用槍不同,馬上用槍可以盡桿而握,因為馬上用槍不存在對手繞過槍頭近身的情況發(fā)生,而盡桿而握,可以使槍探出的更長,殺傷距離更遠(yuǎn),而且沒有后面槍尾的限制也不至于礙手礙腳。
但步戰(zhàn)不同,往往存在對手繞過槍頭近身的情況,所以槍尾需留出二三尺。
很顯然,這楊三是個用槍的好手。
他留了一手,右手握住槍尾,調(diào)轉(zhuǎn)槍頭,一下子捅在彩云肩頭上。
一般來說,適合游場較藝江湖搏殺等單打獨斗之槍,槍長一般在兩倍身高之內(nèi),以便于靈活運槍。
槍越短,勁力就越容易直貫槍尖,力量傳遞到槍尖損失就小,“撥”的力道就越大,防御就越穩(wěn)固。同時為了以一敵多,又有槍用棍法只說,即江湖搏殺之槍術(shù)往往不能拘泥于單純的槍法。
而是要融會棍法中的橫掃、劈打等棍法,以點控面,以一敵多。同樣又有棍用槍法之說,即用棍端像槍術(shù)一樣刺撥,由于棍的斷面面積小,一旦刺中,其傷害甚至比棍梢掃中更大,而棍用槍法,也足以守住一個方向。
所以有“棍用槍法,槍用棍法”之說。
但槍如要用棍法,必然槍長在兩倍身高,甚至更短,因為只有如此,才能運槍便易,可以靈活運用槍梢鞭打,且有足夠力道。所以個人把槍長兩倍身高之內(nèi)的短槍稱之為格斗用槍,可用于游場較藝、江湖搏殺。而超出兩倍身高之槍,則稱之為戰(zhàn)陣用槍。
楊三的槍是戰(zhàn)場用槍,霸道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