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曲終人散
ps:正常章節(jié),放心閱讀,求訂閱。?筆?趣閣?ww?w?.?b?iq?u?ge.cn</br> -----------------</br> 臺下的觀眾們還沒走完,李勝自然是走不得的,大家也一起在臺上陪著他,等著散場。</br> 收尾的工作自然有人來做,不用李勝們操心,宋可早就安排好了的。</br> 不過隨著時間一點點的推移,李勝現(xiàn)還有相當一部分的人還在場下逗留,遲遲不肯離開,不知道是不舍還是怎么的。</br> 不過李勝肯定不能坐視不理了,講真,從下午到現(xiàn)在雖然也的確吃了點東西的,不過這會還真的是又累又餓,整個人都是軟~綿綿的,他現(xiàn)在只想趕緊找個地方美美的吃一頓,然后回家洗澡睡覺。</br> 歌迷們沒走完,李勝就不能走,這種場面如果出現(xiàn)一點差錯那就事大了。</br> 李勝拿起話筒繼續(xù)開始勸說臺下的歌迷們離開。</br> “還在座位上坐著的歌迷朋友們,時間也不早了,為了不影響明天你們正常的上班和學習還是盡早回家。”</br> “作為歌手的我也唱了一晚上很累了,你們就當心疼我,也早點回家好不好!”</br> 還別說,李勝的話還是有點效果的,有一部分的人已經(jīng)也開始站起身來,慢慢的朝著外邊走去。</br> 不過還是有一部分人沒動彈,不但如此,她們還在不斷的揮舞著手臂對著李勝這邊叫著再來一!</br> 李勝嘆了口氣,苦笑一聲,這樣的情況自己是該笑還是該哭呢!</br> 他看了看身邊,看到許瑋身上背著的吉他,招招手,“來我拿個支架。”</br> 孫紅磊趕忙拿了一個過來,放到李勝面前,他把話筒別在支架上,朝許瑋伸出了雙手。</br> “吉他借我用用唄!”</br> 許瑋二話沒說,把吉他從脖子上摘下來,打開琴盒,李勝從里邊拿出來掛在脖子上,然后對著話筒說道。</br> “我現(xiàn)在再給你們唱一!”</br> “但是你們也要開始離開了,剛好我唱完,你們也離開了,好吧!”</br> 李勝也聽不清楚她們的回應,自顧自的回憶了一下,然后又道。</br> “這歌叫再見,也是我想給你們說的,大家,再見。”</br> 我怕我沒有機會</br> 跟你說一聲再見</br> 因為也許就再也見不到你</br> 明天我要離開</br> 熟悉的地方和你</br> 要分離</br> ……</br> 其實講道理,這歌呢放到這個時候并不是很合適,不過已經(jīng)是疲累之下的李勝哪還有心思去思考這些問題,關于告別的這會腦子里就想到這么一,又剛好有吉他,也就這么著了。</br> 我會牢牢記住你的臉</br> 我會珍惜你給的思念</br> 這些日子在我心中永遠都不會抹去</br> 我不能答應你</br> 我是否會再回來</br> 不回頭</br> 不回頭的走下去</br> ……</br> 李勝唱著,臺下的那些固執(zhí)著不肯走的歌迷也開始漸漸的離開了,等到李勝唱完,臺下已經(jīng)沒有多少人了。</br> 李勝疲憊的吁了口氣,嘆了口氣,勉力笑笑,解下吉他,遞給許瑋。</br> “謝謝。”</br> 許瑋聳聳肩沒說話,顯然沒把這點事當回事。</br> 這下可以走了,宋可拍拍手,“大家都去化妝間啊,休息室啊,看一看,別拉下什么東西!”</br> “我已經(jīng)請人來整理這里了,留下東西忘記了就麻煩了。”</br> 眾人又都回到后臺的化妝間卸妝的卸妝,換衣服的換衣服,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等到在停車場門口集合的時候已經(jīng)是半個小時之后了。</br> 今天這一起去慶功宴的人還真不少,好在大部分都還是開車來的,樂隊伴奏的人有宋可專門租用的商務車,只有從魔都過來這幾個沒地方安置。</br> 最后一合計,男的一車,女的一車,張子怡,關月,米拉上了于飛燕的車,飛哥則是載著周公子,李筱冉,田貞和葉貝都是自己開車,許瑋、廖帆、孫紅磊和李勝一起做許瑋的車,老宋帶著云忠和素素在最前邊開路。</br> 現(xiàn)在這個時間也不早了,本來說好的是去全聚德的,算算時間不太搭調,索性還是去了王府酒店,剛好米拉,孫紅磊和廖帆也都在這邊落腳,吃完飯也省的再送她們回去了。</br> 路上是許瑋開車,不過他這會明顯是挺嗨的,車載的卡帶里放的就是他自己的歌,李勝忍不住打趣他。</br> “你可真夠自戀的!”</br> 許瑋哈哈一笑,“那必須的,做人要自信,自己不喜歡自己還讓別人怎么喜歡!”</br> “有道理!”李勝點點頭,“不過你出作品的度慢了點!”</br> 許瑋嘆口氣,“我也知道啊!”</br> “不過也沒辦法啊,沒靈感,總覺得大部分時間大腦都是完全澀掉的,完全沒有一點感覺!”</br> “我就在想什么時候是不是找地方去旅游一下,看看祖國的大好河山,說不定能有點靈感呢!”</br> “你這么閑應該大把的時間啊,那為什么不去啊!”李勝好奇的問道。</br> 許瑋轉頭看看李勝,然后又轉回來繼續(xù)開車,聳了聳肩。</br> “該去的地方也去過了,再去也沒什么意思了,別的地方又不知道該去哪里!”</br> “啊對,國外我是不去的。”</br> “這么爽!好羨慕你啊,可以到處去旅游!”李勝艷羨的說道。</br> 李勝說的是實話,沒認識飛哥以前他的生活范圍就是那么個小鎮(zhèn),還有山上,遇到了那個把他從山上帶出來的群頭,讓他才走出了那個地方,到了橫店。</br> 不過那時候他還要為生計和溫飽而奔波,哪有心思和精力以及財力去想旅游的事情。</br> 認識了飛哥了,也開始演戲了,唱歌了,念書了,出名了,就更加的沒時間了,忙著演戲,忙著拍戲,忙著寫歌唱歌,還要回北電去念書,時間被占用的滿滿的。</br> 這就是生活,也是江湖啊!</br>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人生一世,這么多人和事哪能事事如心意。</br> 得到點什么,失去點什么,亦或者是失去點什么得到了什么。</br> 到底是賺了,還是賠了?</br> 自己是開心了?還是不開心了?</br> 這其中的得失又有誰能說的準呢!</br> “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說不定我還去過呢!”許瑋看看李勝笑著說道。</br> 李勝想了想道,“大理!”</br> “大理?”許瑋疑惑道,“咦,我還真的沒去過喂,好玩嗎?”</br> “我沒去過,不過看資料什么的倒是說的蠻不錯的。”李勝道。</br> 許瑋點點頭,“那我可要好好的了解一下,說不定明天就去看看!”</br> 李勝笑了,‘那你可得去看看,絕對讓你流連忘返!’</br> 許瑋笑著看看李勝,忽然有了個主意,他張嘴和李勝說道。</br> “我有個主意……”</br> ……</br> (未完待續(xù)。)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jīng)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