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搶劫
    趕路自然無聊,同車的燕菡又文靜,花逸說三句話,燕菡都不說一句話,花逸只覺無趣,是以每回停車稍事休息時她都能到處蹦q,見花采花,見果摘果。這日中午停在溪邊,她吃了干糧之后便去玩水。
    小溪水清見底,有小螃蟹揮舞著爪子鉆進石頭底下,一只鉗子還露在外面,花逸便彎腰準備去抓,不妨腳下石頭生了青苔,她一個不穩(wěn),身子一傾,直接往水里倒。
    幸好有人一把抓住她的后領,把她提了起來,才避免她跌入水中,回身一看,是個隨行護衛(wèi)。花逸忙不迭感謝,卻不知對方名字,做了個抱拳的動作,“請問大俠高姓大名?”
    路回頭只覺得她的動作分外滑稽,還是很給面子地說了,“路回頭。”
    花逸抿了抿唇,“好名字。”
    花逸便對這個侍衛(wèi)多了幾分印象,雖然模樣很普通,但至少身材很好嘛,下午趕路時見到路邊有黃色的漿果,她下不了車,便讓他幫忙采幾個。路回頭本不想理她,但禁不住花逸老探出腦袋念叨,隨手扯了一串扔給她玩。
    不多會便有人有了意見,滕風遠把他叫了過去,面色微沉,“我給你的,你就收著;若我沒有給你,就不要越矩。”
    路回頭此番同行自然也是因為蠱毒,雖被壓制但仍需進一步治療,一路上見花逸頗為活潑,教主也不管她,只當教主不喜歡她。他經(jīng)常去春風樓,但夜晚滅了燈,不甚清楚哪些姑娘是跟他睡過的。但此時明白了一件事,花逸是教主的,心頭倒有些失望,之后路上遂不再理花逸。
    車隊夜晚宿在一個小縣城,滕風遠包下一座客棧,花逸從前來過此處,記得距客棧不遠有家由老夫婦經(jīng)營的元宵店,她在那里吃過一次桂花元宵,入口軟糯,后來也吃過大酒樓做的各式花樣元宵,卻總覺得不若那回吃得圓滿。
    于是到客棧后花逸便去纏滕風遠,她沒說自己想吃,只說:“尊主,我知道這附近有一家元宵做得特別好,尊主雖然吃過山珍海味,還偶爾換一下口味也不錯。不若我去給你買一份。”
    滕風遠知她一向嘴饞,道:“一起去吧,這種東西涼了就不好吃。”
    出了門找到那家店,點了兩碗桂花元宵,滕風遠卻不吃,在她對面眼神淡淡,不知在想些什么。花逸用勺子舀起一個元宵,心頭暗道:不吃也不早說,有錢也不是用來吃一碗倒一碗啊!
    等她吃了大半,滕風遠端起他面前那碗,準備倒進她的碗中,“喜歡就多吃點。”
    花逸快吃飽了,“可我不想吃。”
    滕風遠“哦”了一聲,似乎有淡淡失望,花逸頓生警覺,怕他不高興就不帶自己去解毒,或者追究自己今晚逃逸的事情,連忙把那碗中元宵都倒了過來,“不過尊主給的,我當然要吃。”
    說著一陣狼吞虎咽,活似吃的是什么山珍海味。
    滕風遠怕她吃多了,夜里又睡不著,忙把她攔下,花逸如釋重負,回去的路上她又買了些糕點,抱著紙袋邊走邊吃,滿嘴碎屑,滕風遠倒也不管她。街邊店門的燈籠發(fā)出的光被紙糊著,光線暈不開黑暗,忽見一人奪路而出,像離弦的箭一樣奔逃,后面有人大叫:“搶劫了,抓賊啊……”
    那賊該是個練家子,一溜煙消失在街角,失主在后面跑得氣喘吁吁,卻無人出手相助。
    滕風遠駐了足,出乎意料地,他竟然踢起路邊一顆石子朝那小賊膝蓋彎打去,那小賊撲通摔倒在地,失主追上前,牢牢按住那賊人。
    滕風遠依舊是面無表情,而花逸,抱著糕點袋子已經(jīng)呆了,連嘴中的糕點都忘了咽下。
    滕風遠回頭看她,“怎么了?”
    花逸想跪了,“尊主恕罪,尊主饒命。”
    “心虛了?”
    花逸想哭了,討?zhàn)埖溃骸扒уe萬錯都是我的錯。”
    “記起自己做了什么?”
    花逸滿面痛心疾首,一副深度懺悔的樣子,拽著滕風遠的衣袖開始假哭,“尊主啊,我當年實在是被逼得走投無路,又冷又餓,你想我一個弱女子容易嗎?沒爹沒娘的,不然也不會搶你的錢啊……”
    他發(fā)出低低的笑聲,“原來有關錢的事情,你記得這么清楚。”
    摸著良心說,花逸沒穿越前絕對是個良民,搶劫這事,她實在是迫于無奈。
    那時花逸住在鴻華山莊,經(jīng)常遭人白眼,一年后她翅膀長硬了,加上那天實在是氣不過,就和鴻華山莊的梁夫人狠狠吵了一架,花逸是個牙尖嘴利的人,真罵起人來跟機關槍似的,梁夫人被氣得七竅生煙,招手喚來武仆,“把她綁起來,我要好好教育一下這沒娘教的賤蹄子……”
    花逸哪里肯乖乖被她打,竄到了房梁上,武仆對她窮追不舍,花逸左閃右躲,奔出了山莊大門,梁夫人發(fā)了狠,“你有種就別回來,賴在莊子里吃白食的貨……”
    花逸不甘示弱,“不回來就不回來,你以為我喜歡這里?”
    看著對方想抓她又抓不到的氣急敗壞樣子,花逸心里很爽,她那時體內(nèi)還有真氣,別的不行,但跑得賊快。從得知這個世界如此坑爹后,為了避免無緣無故死不瞑目的命運,花逸穿越過來之后,只做了一件有意義的事——跑。
    當金華山莊的武仆在練習刀法劍法的時候,花逸提起真氣在焦景山的山溝里河道邊跑個不停;當別人在插科打諢的時候,花逸揮汗如雨在各個山頭狂奔——三十六計走為上計,逃跑永遠是保命的最佳法則。
    如此跑了一年,武功招式?jīng)]人教她,她自然不會,但逃跑的速度卻是連梁谷倉都比不上。她一路奔出了金華山莊所在的焦景山,那些在后面追她的武仆只能對著她遠去的身影望而生嘆。后來在路上遇到一輛拉著柴火準備前往布火城的馬車,花逸說了幾句好話,趕車的老漢便讓她搭了順風車。
    斜陽夕照時分,馬車到達布火城,花逸向趕車的大叔道謝后,直奔當?shù)刈畲蟮漠斾仯焉砩衔ㄒ恢靛X的東西,據(jù)說是她那個已經(jīng)駕鶴西去的娘送給她的手鐲當了出去,經(jīng)過激烈的討價還價,花逸拿了十兩銀子離開當鋪,直奔街角處的小酒館。
    許是她餓得心慌跑得過急,還沒跑進酒館就和路人撞了一下,那人說了聲“抱歉”,花逸也沒在意,大步地走向酒館點了兩個小菜,狼吞虎咽吃了一頓,等吃飽喝足后,她往腰上一摸,頓時臉色大變,完了,錢袋不見了。
    那天小二甩著抹布滿面鄙夷地看著她,“這位姑娘,就三錢銀子而已,你不是打算吃霸王餐吧?”
    小二的話剛說完,旁邊幾個健壯的打手立馬圍了過來,像是生怕她跑了一樣,花逸心虛不已,“誰打算吃霸王餐,我不是在找嗎?”
    她在身前身后找了近一刻鐘,最后可憐兮兮地抬頭,“你們這里缺洗盤子的嗎?”
    誠然掌柜只要錢不要洗盤子的女人,花逸邁出酒館大門時披頭散發(fā),走了兩步她又折了回來:“掌柜,給根干凈的筷子吧。”
    頭上的玉簪被拿來抵了飯錢,花逸暗自慶幸自己剛才沒點多少菜,不然不知道掌柜會不會把她衣服扒下來抵債。掌柜瞅了她兩眼,披頭散發(fā)就跟瘋婆子一樣,非常仁慈地遞給她兩根筷子。
    彼時夜色粘稠,布火城華燈閃爍,花街柳巷熱鬧非常。花逸卻一個人坐在青石板臺階上,頭上插著兩根筷子,心里悲涼得跟秋風掃落葉似的。
    不遠處是布火城最好的酒樓,樓上掛著一溜溜紅燈籠,紅光四射喜氣洋洋,進出賓客皆身著錦衣華服,仆從鞍前馬后伺候著,他們的得意與花逸的悲催形成了鮮明對比。花逸的內(nèi)心燃起了熊熊烈火,磨了磨牙,她決定去報復社會,讓別人也嘗嘗丟錢的滋味。
    酒樓出來一位身著淡青長衫的公子,腰配美玉,小二哈著腰對著他的背影喊著“客官下次再來哦”,他顯然司空見慣,目不斜視出了大門,順手扔了塊碎銀子給路邊的乞丐。
    此人一看就是富家公子,他剛才坐在一樓靠窗的位置,明明就一個人吃飯,卻點了六七個菜,浪費到了極點。
    有錢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是一個人。
    花逸一路尾隨他,見他拿著錢袋買東買西,從他斯文的動作和閑雅的步伐看來,此人應該不會武功。花逸搓了搓手,從兜里掏出一張手絹,對折之后蒙在了臉上,隱在廊柱的陰影中,趁著對方在小攤邊掏出錢袋準備買東西時一躍而出,拽過他手中錢袋,再如離弦的箭一樣飛奔而出。
    被搶劫的公子反應著實有點慢,花逸都跑出兩百米才聽到后方有人喊了一聲“搶劫”,她腳下不停,直接往偏僻的地方跑。
    花逸平生只搶過這一次,而被搶的對象,就是滕風遠。
    都說風水輪流轉(zhuǎn),彼時花逸仗著自己跑得快,遠遠地把滕風遠甩在了塵埃之中;而此時,花逸敢打包票,她就算先跑半個時辰,滕風遠也能不費吹灰之力把她抓回來。
    說起那次搶劫,雖然當晚成功了,但其實是花逸人生中的一大敗筆。那錢袋中的錢自然不少,足以讓花逸好好規(guī)劃以后的去處,她跑出鴻華山莊時兩袖清風,有了錢,頭等大事自然是添點必備東西,翌日上午她去買了兩套換洗衣服,當然,還不忘買簪子頭花,以雪那兩根筷子的恥辱。
    東西買好后已是晌午時分,花逸難免餓了,進了一家還算氣派的館子,吃飽喝足喚來小二結(jié)賬,翻出錢袋找碎銀子,剛把銀子遞給小二,旁邊有人溫言叫她,“姑娘……”
    花逸扭頭,旁邊不知何時站著兩個男人,看衣著應該是一主一仆,站在前面是一位相貌卓越氣質(zhì)溫和的年輕公子,面容俊秀,龍眉入鬢,一雙眼睛線條柔和,目光清亮,如月下湖水一般溫和細膩,唇很薄,帶著微微笑意,下頜弧度優(yōu)美。
    那年輕公子面色微赧,“姑娘,你手中的錢袋好像是我的。”
    花逸看看他,再低頭看看手中錢袋,忽然想挖個坑把自己埋了,她頭一回做賊,缺乏最基本的做賊常識,竟然忘了銷贓!甚至覺得這錢袋長得還挺好看,光明正大地拿出來用!還被當事人抓了個正著!
    毛賊不是你想做,想做就能做。隨隨便便跨行業(yè),總會出現(xiàn)悲催的結(ji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