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8章 刀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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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制造懸疑,不使警方破案,道士利用自己的知識,做出了這次懸疑大案。
至于警方沒有找到線索,一是道士做了準備,作案時戴了手套,作案后,又將留下的腳印打掃干凈......
而當?shù)鼐揭泊嬖诿黠@的辦案經驗不足......
案件成功告破,真相大白,人們不再恐慌.......
當?shù)孛癖姎鈶嵵乱话鸦馃四亲烙^....
只是死者已逝,青春年少,再也不能挽回.....
事件后,省委對省公安系統(tǒng)進行了整頓......
“佳書記,有上訪者,要求見你!”這一天,李健走進辦公室,對佳多寶說道。
原來,一位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在省委大門口站了一個多小時,要求見佳多寶,門衛(wèi)實在沒辦法,就報告了李健。
李健問清情況之后,就向佳多寶做了匯報。
“什么情況?”佳多寶問道。
“是一起冤假錯案,目前,蒙冤者即將被執(zhí)行死刑?”李健說道、
“哦?”佳多寶一驚,很嚴重啊!
佳多寶立即決定接見。
不久,一名男子走進省委書記辦公室。
男子名叫李金南,他找佳多寶是來求佳多寶幫助的。
李金南反應,他的弟弟因為警方糊涂辦案,刑訊逼供,檢方未盡職盡責,而導致其弟弟蒙冤入獄,至今已經一年有余,如果再不搭救,過了二月二,就會被依法槍決。
佳多寶立刻重視起來,這可是涉及到人命啊。
佳多寶詳細問了經過。
原來,一年前,30歲的李金東被認定為當年發(fā)生在省城的一起殺人放火案的兇手,并被逮捕、判了死緩。
李金東是某裝飾公司老板,一次,經他大哥李金南介紹,認識了同是老鄉(xiāng),又是李金南的好朋友的王某。
王某的工作單位就在李金東裝飾公司不遠處,是一家電子產品加工廠。
王某因為沒地方住,就在工廠宿舍住,后來,王某因為和宿舍室友鬧矛盾,向工廠申請調換宿舍未果,一怒之下就搬出宿舍,在郊區(qū)租了一間獨門獨院的平房居住。
因為是老鄉(xiāng),李金南又不常在省城,受大哥之托,李金東經常照顧王某,沒事兩人在一起喝喝酒。
然而,不久后的一天晚上,王某所在的小院突然著起了大火。
消防隊員在救火時發(fā)現(xiàn)有人遇害,立即通知了公安機關,民警在現(xiàn)場提取到了一張名片,上面的姓名是李金東,當時警方一度認為遇害的人可能就是李金東。
可事后一調查才知道弄錯了。
然而,倒霉的李金東后來卻被警方定為嫌疑人,抓了起來。
不久,當?shù)厥兄屑壢嗣穹ㄔ阂粚忛_庭審理此案。
李金東的辯護律師指出,庭審過程中,并沒有出示任何物證和鑒定材料,能直接證明李金東是兇手。
但,市中級人民法院依舊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判處李金東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判決書上對案發(fā)過程和案發(fā)原因是這么認定的:
經審理查明,X年X月,被告人李金東與王某相識,并經常在一起喝酒。期間,因醉酒,李金東與王某發(fā)生矛盾。王某稱要向公安機關告發(fā)李金東私刻公章,偽造工商執(zhí)照之事。李金東因為酒精作用,遂起殺害王某的歹念。隨即李金東從廚房拿起菜刀一把,趁王某不備,朝他的頭部、頸部、軀干部等處連砍數(shù)刀,致王某當即死亡。接著,李金東將廚房的煤氣罐搬到王某的臥室門口,用打火機點著火焚尸滅跡......
面對這份判決,李金東本想上訴,但因為不懂法律,又苦于無法見到自己的律師,錯過了上訴期,導致沒有上訴成功。而法院也未給辯護律師送達判決書副本。
然而即便如此,案件還是進入了二審程序。
原來,這份判決作出后,最先提出異議的并不是李金東,而是檢察院。
一審宣判四天后,市檢察院將一份抗訴書遞交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市中院的判決顯然過輕,并以被告人李金東情節(jié)惡劣,而且肆意翻供為由,請求改判李金東死刑。
李金東的家人和辯護律師多方奔走,為李金東鳴冤叫屈,并多方證明李金東沒有確實充分的犯罪證據,強烈要求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李金東無罪。
然而,省高級人民法院卻作出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裁定書稱:“抗訴機關的抗訴理由并無不當,但考慮到本案的具體情況,對原審被告人李金東可不立即執(zhí)行死刑。”
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李金東父母和李金東始終不服,堅持向相關政法機關申訴。
李金東委托代理律師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李金東及律師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的理由主要有三條,一是李金東根本沒有作案時間,也沒有實施被指控的犯罪,應當宣告李金東無罪;二是原審裁判認定李金東犯罪的證據沒有達到確實充分的標準;三是李金東的供述是在刑訊逼供下作出,應當予以排除。
然而,省最高院駁回申訴,維持原判。
最高院做出了判決,也就意味著,此案無改。
走投無路的李金東一家人經“高人”指點,才想到來找佳多寶這個好書記!
從李金南的敘述中,佳多寶立即敏銳地注意到,李金東一案存在很大疑點.....
時間緊,案情緊急,佳多寶立即聯(lián)系了國家高院......
這件事情只有國家高院才能有權做出暫緩執(zhí)行死刑的決議。
同時,佳多寶立即派雪豹配合國家高院,秘密調查。
國家高院立即向云江省最高檢察院下達了暫緩執(zhí)行李金東死刑的命令,并火速趕往云江省省城,在省城監(jiān)獄提審了李金東。
本來已經心灰意冷的李金東此時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痛哭流涕地不僅詳細地描述了案發(fā)前后的個人活動軌跡,而且對于和受害人王某的關系,甚至自己是否私刻過印章等問題均未回避,并控告省城公安部門,省城檢察院,刑訊逼供,屈打成招的事實。
國家高院在復查中發(fā)現(xiàn),省高院卷宗上顯示的關于李金東供述的作案地點,最開始供述殺害王某是在客廳,之后變成了臥室。關于殺人具體的工具,第一次說法是自己買的小砍刀,之后又變成了王某廚房里的鐵柄的菜刀,最后又是木柄的菜刀。同時,李金東關于殺人具體的方法供訴,其中就有先用毛巾被捂住被害人,然后用刀去割和砍,最后第二種說法就是用刀直接去砍...
除了這些關鍵的有疑問的案件情節(jié),國家高院檢察官們還發(fā)現(xiàn),這八次有罪供述中,對案發(fā)現(xiàn)場情形、細節(jié)等表述也多有自相矛盾之處。
開始,李金東供述,罪案動機是酒醉吵架,后來又說是覬覦王某的財物,他看見王某有兩千多塊錢,四、五條金項鏈,還有一塊女士的手表。所以見財起意。這是第一種說法。之后又變成了沒有金項鏈和手表,而是只有兩千多塊錢。之后又變成了五百多塊錢,有的時候又變成了六百多塊錢,而最后變成了什么都沒有拿,只是醉酒吵架了等等。
這種說法是完全不統(tǒng)一的,也不是一致的。
作者就為活著說:今日四章完畢,求鮮花、打賞!!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