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
結論
對于有些讀者來說,本章對于金朝歷史的敘述,相對于這個朝代很短的存在時間,可能是顯得太長了。但是對中國歷史上任何一個時期或地區(qū),也包括金朝都同樣真實的是:只要深入進行研究就可以發(fā)現(xiàn),有意義的有時也相互矛盾的細節(jié),豐富得令人驚異,結果使得人們無法對“中國”作出概括;事實上在12和13世紀,根本不存在一個鐵板一塊的“中國”,我們毋寧說,中國文明在北方和南方呈現(xiàn)出了非常不同的形態(tài)。對金史進行的每一次研究因此肯定都是對一個區(qū)域的研究。再從更廣闊的歷史范圍來看,金朝在有的方面屬于過渡時期;在其他一些方面如宗教和俗語文學等領域,屬于無先例經(jīng)驗的時期;而在另一些方面,則屬于保守主義的時期。要想決定哪些特征更強些,是變革的還是保守的,是很困難的事。
固守傳統(tǒng)的人的確曾更多地表露出了一種想讓北方從統(tǒng)一中分裂出來的感情。一旦女真人打算放棄對南方的征服企圖,一種渴望安定的感情確實曾在知識精英中間普遍擴散。奇怪的是這里根本談不到對于南方,對于漢族建立的宋朝的背叛。在金朝及其他的統(tǒng)治精英中,似乎已培養(yǎng)出強烈的以他們自己為合法政權的情感。他們自認為是“真正的”中國即唐和北宋傳統(tǒng)的維護者。金朝在1206年以后對與宋那種以沖突為主的局面的令人驚訝的克制,在一心復仇的宋和不可戰(zhàn)勝的蒙古之間的夾縫中求得國家生存的能力,也許多少可以用金朝認為自己的統(tǒng)治是正統(tǒng)的感情的日益增長來解釋,這種感情肯定是構成官兵忠誠的基礎,他們中的許多人曾寧死不降。
金于1203年頒土龍法,宣稱以五行中的火為德運的宋朝從此讓位于德運為土的金朝,以這種方式確定自己在漢族王朝更迭中的合法性。